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通过培育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示范机构、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家长培训等措施,促进了康复网络建设,建立了25个省、市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示范机构,智力残疾康复服务机构达到2006个,13万多名智力残疾儿童得到康复训练,10万多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得到培训,有效改善了儿童的康复状况,增强了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智力残疾人984万,其中智力残疾儿童173.9万。由于康复服务体系不完善、康复服务能力不足和相当多的残疾人家庭贫困,需求与服务之间仍有较大的差距。
——为加快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智力残疾康复覆盖面,满足广大智力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进一步推进智力残疾康复工作的发展,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对6万名0—14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家长。
——对35万名0—17岁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家长培训和家庭康复指导,承担社区康复任务的县(市、区)普遍开展智力残疾康复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残疾人康复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工(农)疗站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康复教育、生活自理训练、简单劳动训练、日间照顾、心理辅导、知识普及、咨询和转介等服务。
——培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成为区域性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研究制定训练标准和服务规范,开展师资培训,为推进全国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发挥技术资源中心和示范作用。
——加强省、市(地)级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示范机构建设。指导省、市(地)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健全和完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教育功能,规范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培训基层康复人员,指导社区家庭康复。
(二)加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
——发挥特殊教育机构的专业优势,广泛培训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人员;普通教育机构加强特殊教育培训,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将智力残疾康复基本知识纳入社区服务机构、工、农(疗)站康复人员岗位培训内容,使基层康复人员掌握社区开展智力残疾康复服务基本方法。
——通过中央、省(区、市)、市(地)、县(市、区)分级培训,使每个省、市(地)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有2—3名经过系统培训的智力残疾康复技术骨干,使每个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或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有1名经过培训的智力残疾康复指导人员。
(三)优先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
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依靠省、市(地)、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残健融合的幼儿园,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教育,培训家长(亲友),促进机构康复向家庭康复延伸,提高康复效果。
(四)广泛开展社区康复,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依靠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残健融合的幼儿园、社区康复站、残疾人活动场所等,开展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培训,指导开展家庭康复,使智力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通过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幼儿保健等工作,做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对发育迟缓儿童即时转介有关部门进行智力和生长发育测评,指导家长开展早期干预。提倡科学补碘,合理用药,减少碘缺乏及药物致残。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和“助残日”、残疾人纪念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编发普及读物和宣传资料,提高社会公众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
四、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3年进行智力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要求,上报统计报表。